1 词条名
2 名片编写
▪ 概述
▪ 概述图
▪ 基本信息栏
3 目录结构
▪ 季播类
▪ 常播类
▪ 晚会类
4 编写规范
▪ 节目形式
▪ 创作团队
▪ 节目列表
▪ 参演嘉宾
▪ 播出信息
▪ 幕后花絮
▪ 节目评价
5 通用要求
▪ 图文排版
▪ 正文用语
▪ 图片图册
▪ 影视标注法
▪ 参考资料
首先要确定该词条是否为百度百科:规范的词条名,以免做无用功。通常来说,节目类词条名以播出电视台或网络平台海报和节目Logo为最优先级。此外,还要注意以下三点:
1、义项名格式,此项针对有多义词类型的词条。义项标准格式应为“XX台XX类型节目”。例如:电视节目《中国之星》词条有两个义项,则节目标准名义项名为“东方卫视国际交流竞唱节目”;网络节目《偶像练习生》词条有两个义项,则节目标准名义项名为“爱奇艺竞演养成类真人秀节目”。
2、季播类节目应按照官方海报定标准名,例如:《奔跑吧兄弟第二季》,而非在《奔跑吧兄弟》词条直接建第二义项。
3、季播类节目原则上一般应以“XXX第X季”的形式命名,用中文数字表示第几季。例如:《爸爸去哪儿第三季》,对于官方命名规则混乱与“XXX第X季”的命名方式冲突的情况,以具体情况而定。
①如前几季均已“XXX年份”的方式命名,可顺延年份,如《创造营2019》《创造营2020》。
②如前几季均已“XXX第X季”的方式命名,可顺延季度,如《来吧冠军第一季》《来吧冠军第二季》。
③如前几季均起小标题的方式命名,可按官方标题命名,如《一年级·小学季》《一年级·大学季》《一年级·毕业季》。
④如节目官方渠道(包括正片)有明确的表述,与以上冲突可按照官方确立标准名,但并不强制,以下为特殊情况举例,原则上以前三条为准。
如《我就是演员》第一季为《我就是演员第一季》,第二季为《我就是演员之巅峰对决》,《明日之子》第四季官方表述为《明日之子乐团季》,最终确认标准名为《明日之子第四季》,《歌手》前几季为《歌手2017》《歌手2018》《歌手2019》,第四季为《歌手·当打之年》。
⑤其他特殊情况以节目类评审统一意见为准
4、晚会类分年一般应以“XXX年XX晚会”的形式命名,例如:《2016年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》,对于节目主办方后期更名等特殊情况,一般对分年词条不予全部重新修改标准名,对主词条可通过合并等方式修改标准名,如《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》合并到《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春节联欢晚会》。
5、常播类节目分年节目列表应以“XXX年XXX节目列表”的形式命名,例如:《2019年快乐大本营节目列表》,当年的节目补充完毕后可在优质特殊任务单独申请优质版本。
6、原节目更换节目名称原则上示为一档新节目,季度重新计算,如《奔跑吧兄弟》更名为《奔跑吧》,《偶像来了》更名为《我们来了》。由节目类评审统一意见后,特殊情况可除外。
第一段为基础信息,首先要说明该词条是个什么事物,即给定义性编写,包括节目名称、播出电视台(播出平台)、制作公司、节目类型、节目期数、主持人和固定嘉宾。比如,XX是由XX台(网络平台、制作公司)推出的XX类型节目(晚会),共X期由XX、XX主持。
(系列类节目在第一段下面另起两段,第一段罗列出该节目的分季词条,例如:“《奔跑吧兄弟》包括:《奔跑吧兄弟第一季》、《奔跑吧兄弟第二季》、《奔跑吧兄弟第三季》、《奔跑吧兄弟第四季》”第二段罗列节目的固定嘉宾或固定主持人,固定嘉宾需指明第几季,季度如只有主持人可放到第一段段尾介绍)
第二段简要介绍节目内容以及主要播送目的。(注:节目概述不可出现某某品牌冠名节目)
第三段介绍节目播放时间、播出频道或平台及完结时间,竞技类节目可介绍冠军。
注:
1、电视台、主持人、嘉宾等可加上内链,不添加过多无用内链。
2、对于改名、停播或复播等节目重要内容,可另起一段第四段进行简要介绍。
3、常播节目、晚会无需写期数。
1. 以节目播出电视台发布官方竖版海报(建议为无广告冠名版)为概述图片,如没有海报,可用节目logo代替。
2. 图片清晰无任何水印,与正文图片不要存在内容完全一样的重复。
3、季播类节目总词条建议使用节目最新Logo(无广告冠名版)为概述图片,季播分季词条建议使用当季竖版海报为概述图片。
娱乐>娱乐节目>电视节目
栏目 | 示例 | 栏目 | 示例 |
中文名称* | 制作公司* | ||
外文名称 | 以官方为准 | 首播时间* | *年*月*日 |
别名 | 非正式名称 | 播出频道* | |
国家/地区* | *国*地区 | 播出时间* | 每周**时*分 |
类型* | 在线播放平台 | ||
导演 | 每集长度* | *分钟 | |
主持人 | 播出状态* | 待播出/播出中/已完结/已停播 |
注:
1、主要由上述栏目构成,除必备(*)栏目外,可根据具体情况可增设、删减。
2、网络节目不需要播出频道
3、对于季播节目的播出状态,可根据播出情况写,如第二季播出中、前四季已完结
节目类词条中的目录名称、目录顺序、必要性及编写内容列表如下:
电视节目(季播)、网络节目(季播)目录结构
一级目录 | 二级目录 | 关联性 | 编写内容 |
---|---|---|---|
节目形式 | 节目背景、节目制作、节目特色 | 强 | 叙述该节目的命名、定位、背景、模式、环节、制作、特色等 (至少介绍两方面内容) |
创作团队 | 强 | 介绍主持人、制作团队等信息,建议以表格形式列出,参考资料可抄写网络播出平台的片尾字幕,并使用“影视标注法”标注。 | |
节目列表 | 强 | 建议以表格形式标注:播出时间、分集标题、参演人员、节目内容。 | |
参演嘉宾 | 成员介绍、嘉宾介绍、人物关系 | 强 | 建议以表格形式介绍嘉宾在该节目中担任的角色。 需要写明嘉宾的职业,建议标明代表作。 |
节目原声 | 弱 | 以表格形式列举综艺节目片头片尾或串场的原声音乐, 包括曲目名称、演唱者、词曲作者等(歌词不能放入) | |
获奖记录 | 弱 | 以表格形式列举该节目的主要获奖记录, 并严格要求提供权威可靠的参考资料。 | |
播出信息 | 播出平台、收视率 | 强 | 介绍该节目播放平台、节目收视情况等信息。如节目无收视率,可列出节目前期宣传等内容。 |
幕后花絮 | 弱 | 介绍节目拍摄的趣闻等,用语应相对简练。 建议排版采用点号小距离或数字小距离。 | |
节目评价 | 正面评价、反面评价 | 强 | 总结提炼媒体、机构等评价性文字内容,叙述节目特点, 并严格要求提供权威可靠的参考资料。 |
补充说明:
1、关联性说明:“强”是指特色词条必需包含的内容,“弱”表示无要求。
2、申请特色词条时,必需包含所有“强”关联性目录内容。节目类词条,不可单独申请初级优质版本。
3、必需包含的强相关内容目录都需要有参考资料(收视率二级目录除外)。
4、二级目录可以根据具体词条更改,建议四字。
5、未完结的节目类词条因节目列表不足,不可申请特色,应等节目完结之后,才可申请节目特色。
6、对于节目存在争议的内容,可添加“节目争议”一级目录。
季播类系列词条目录结构
一级目录 | 二级目录 | 关联性 | 编写内容 |
---|---|---|---|
节目形式 | 节目背景、节目制作、节目特色 | 强 | 叙述该系列节目的命名、定位、背景、模式、环节、制作、特色等 (至少介绍两方面内容,分季介绍) |
创作团队 | 强 | 简要介绍各分季节目主持人、制作团队等信息, 如创作团队内容较多的情况下,可设置分季小标题:第一季、第二季、第三季等 建议以表格形式列出,参考资料可抄写网络播出平台的片尾字幕,并使用“影视标注法”标注。 | |
节目列表 | 强 | 因分季内容过多,可在每分季的小标题下注明“请查阅词条:《XXX第X季》节目列表目录。” | |
参演嘉宾 | 成员介绍、嘉宾介绍、人物关系 | 强 | 建议以表格形式介绍分季嘉宾在该节目中担任的角色。 需要写明嘉宾的职业,并标明嘉宾在哪一季作为嘉宾。人物关系等非重要内容可链接到分季词条对应目录 |
节目原声 | 弱 | 以表格形式列举综艺节目片头片尾或串场的原声音乐 包括曲目名称、演唱者、词曲作者等(歌词不能放入)对于每季有变化的内容需要标注 | |
获奖记录 | 弱 | 以表格形式列举该节目的主要获奖记录, 并严格要求提供权威可靠的参考资料。 | |
播出信息 | 基本信息、收视率 | 强 | 介绍该节目各分季的播放平台、节目收视情况等信息。如节目无收视率,可列出节目前期宣传等内容。 |
幕后花絮 | 弱 | 介绍节目拍摄的趣闻等,用语应相对简练。 建议排版采用数字小距离。注明季度 | |
节目评价 | 正面评价、反面评价 | 强 | 总结提炼媒体、机构等评价性文字内容,叙述节目整体特点, 并严格要求提供权威可靠的参考资料。(节目评价必须有一处总结该节目整体的评价。) |
补充说明:
1、关联性说明:“强”是指特色词条必需包含的内容,“弱”表示无要求。
2、申请节目系列总词条特色词条时,必需包含所有“强”关联性目录内容。节目系列总词条,不可单独申请初级优质版本。
3、必需包含的强相关内容目录都需要有参考资料(收视率二级目录除外)。
4、二级目录可以根据具体词条更改、建议四字。
5、申请节目系列总词条特色时,至少二季以上(包括第二季),并且当前已播出的分季全部特色达标后,即可申请特色。(成为特色后,对于后续几季内容并未坚持更新的,可以投诉取消特色)
6、对于节目存在争议的内容,可添加“节目争议”一级目录。
电视节目(常播)、网络节目(常播)类词条目录结构
一级目录 | 二级目录 | 关联性 | 编写内容 |
---|---|---|---|
节目历史 | 节目背景、节目发展 | 强 | 介绍节目推出背景、改版、人员变动和特别节目推出等 (至少介绍两方面内容,分季介绍) |
节目形式 | 节目制作、节目特色、节目环节 | 强 | 叙述该系列节目的命名、定位、背景、模式、环节、制作、特色等 (至少介绍两方面内容,分季介绍) |
创作团队 | 制作团队、主持团队 | 弱 | 简要介绍各分季节目主持人、制作团队等信息, 建议以表格形式列出,参考资料可抄写网络播出平台的片尾字幕,并使用“影视标注法”标注。 |
节目列表 | 强 | 以表格形式标注(具体见说明1) | |
节目原声 | 弱 | 以表格形式列举综艺节目片头片尾或串场的原声音乐 包括曲目名称、演唱者、词曲作者等(歌词不能放入)对于每季有变化的内容需要标注 | |
获奖记录 | 弱 | 以表格形式列举该节目的主要获奖记录, 并严格要求提供权威可靠的参考资料。 | |
播出信息 | 强 | 介绍节目的播出平台、首播日期、播出时间和节目调整信息,可分二级目录介绍 | |
幕后花絮 | 弱 | 介绍节目拍摄的趣闻等,用语应相对简练。 建议排版采用数字小距离。 | |
节目评价 | 正面评价、反面评价 | 强 | 总结提炼媒体、机构等评价性文字内容,叙述节目整体特点, 并严格要求提供权威可靠的参考资料。 |
补充说明:
1、节目列表目录,表格列举该节目所有年份的节目列表词条链接,需内链全覆盖,名称以“XXX年XXX节目列表”的形式命名,词条如果没有可到专属任务进行创建。
2、节目历史在没有改版、人员变动、特别节目推出等内容的情况下,可单独设置“节目背景”一级目录。
3、申请特色词条时,必须包含所有强关联目录和至少一个弱关联目录、
4、对于节目存在争议的内容,可添加“节目争议”一级目录。
5、二级目录可根据实际情况更改、建议四字
6、因常播节目类特殊性,停播或正在播出(需大于1年以上)的节目皆可申请特色,常播节目建议以最迟半年一次的频率更新内容。(成为特色后,对于后续节目内容并未坚持更新的,可以投诉取消特色)
电视、网络节目晚会(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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